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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07-12 打印本页

各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及教评中心安排,学院将于7月13日至15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及总结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事项

(一)教学检查内容

1、 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按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学院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学院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

请以各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

5、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各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自查,教务办组织学院督导进行检查,教评中心、教务处组织抽查。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教

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教务办汇总,以学院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评教结果,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见附件2),报教评中心。

(二)学院评价。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全讯600cc大白菜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附件4)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

(三)同行评教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填写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见附件3),报教评中心。

注:附件2、附件3有更新请填写表格时注意。

(三)学生评教

1、评教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9月30日。

2、评教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教学评价→查询(学年学期:2020-2021-2;评价批次名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价分类名称:学生评价;评价课程类别:课堂教学)→评价→提交。

3、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材料于7月19日之前交至教务办305。    

1、学院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工作总结;

3、学院督导工作总结;

4、《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外国语学院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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