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工作处发放的《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定的通知》要求,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2017-2018学年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和辅导员初审和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推荐艾克然木?吾斯曼等五位学生申请新疆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13日至3月15日。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2228学生工作办公室和2226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反映。
推荐结果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班级 |
等级 |
金额(元) |
1 |
艾克然木?吾斯曼 |
16020440344 |
软件1603 |
一等 |
590 |
2 |
帕海尔丁?牙生 |
16020440218 |
软件1602 |
二等 |
541 |
3 |
阿迪拉?吐尔逊 |
16020140138 |
计科1601 |
二等 |
541 |
4 |
帕孜力亚?吐尔洪 |
16020340205 |
网络1602 |
三等 |
487 |
5 |
胡什妮尕尔?玉苏甫江 |
16020540204 |
物联网1602 |
三等 |
487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