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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商学院关于做好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8日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白菜平台实际,现将教职工202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商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借调、离岗创业人员)。合同制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对教职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等次及评优要求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各单位考核人数的20%(含),不得超过20%(取整)。评定“优秀”等级,需要结合教职工三年周期考核和2024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以及在申硕工作、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就业及校友工作等重点工作中的表现。

四、考核组织、时间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1、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由院党委统一组织,由各部门按照20%的比例(不超过20%)推荐优秀人员名单,院领导参加联系或所属教研室进行考核。

2、人员归属及推荐名单

工商管理教研室17人(推荐优秀3人),会计学教研室20人(推荐优秀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教研室10人(推荐优秀2人),金融工程教研室9人(推荐优秀2人),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教研室8人(推荐优秀2人),综合办教务办实验中心12人(推荐优秀2人)学院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全院教职工平时工作表现,以20%以内(含)的比例最终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名单15人,并上报学校人事处。

3、专职学生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考核,专职学生辅导员人数不记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评优等次指标的计算基数。

4、专职组织员由所在部门组织考核。

5、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计入本单位评优等次指标的计算基数中。

6、考核当年退休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人数不计入本单位评优等次指标的计算基数中。

(二)考核时间及程序

1、个人总结及自评(20252月23日前完成)

教职工依据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进行总结与自评,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部门述职、测评(20252月24日前完成)

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述职,并依据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对教职工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同时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拟推荐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3、学院审议评定(20252月25日前完成)

根据各部门考核推荐意见和民主评议及测评结果,并结合平时工作表现以及为学院做出的贡献等情况,由学院党委会研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4、意见反馈、公示及上报(20252月28日前完成)

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考核结果在商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并通知被考核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考核表填写及考核材料提交

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如果手工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2025年2月26日下午17:00,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件1份(被考核人意见一栏须本人签字)以教研室为单位交经306学院综合办公室。

人员考核名单附后。

六、相关事宜

1.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湘人社规〔20249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给予嘉奖及以上奖励。

2.为加强作风建设,以新风气引领学校新发展,校党委明确2024年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根据《全讯600cc大白菜作风建设专项整治2023行动计划》(白菜平台党发〔2023〕8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作风督查中因不遵守劳动纪律受到通报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校内道路交通违规次数频繁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校内违规现象严重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酌情核减。

3.按上级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与晋升薪级工资直接挂钩: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下一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档次;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不予晋升薪级工资档次。

4.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由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5.对事业单位外派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接收单位的意见。

2)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6.2024年度校内调配、借调人员(指办理调配、借调手续的),在新单位出勤率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在新单位考核;出勤率在6个月以下的,在原单位考核。

7.与学校签订协议,在职攻读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本人提供的书面学习总结和学习证明材料向原所在部门进行述职,并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论,脱产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8.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10.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11.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12.其他未描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进行考核。

 

 

商学院

202528

 

 

附:人员考核名单

1、工商管理教研室17人(推荐优秀3人)

院领导:王小兵,召集人:袁鹏

王小兵、袁鹏、夏明芳、王长富、刘秋英、陈杰、范文锋、张桂华、罗白璐、蒋晓琳、唐跃文、颜静、冯君莹、龚洁、王美媛、李万兵、李偲萌

2、会计学教研室20人(推荐优秀4人)

院领导:朱纪红;召集人:洪敏

朱纪红、曹文明、洪敏、杨英、滕顺平、刘传福、徐昱春、周清、李蓉、沈航、唐瑜冲、徐飒、张黄、伍赛君、肖小月、陈敏1、唐欣、龙盈夙、谢枫樊昱琼

3、国际经济与贸易教研室10人(推荐优秀2人)

院领导:李闯,召集人:温毅娴

李闯、温毅娴、匡鹏颖、邓蔺珂、范慧玲、龙桂华、向阳、王增新、谢梦珍、唐婧

4、金融工程教研室9人(推荐优秀2人)

院领导:黄飞;召集人:丁燕

黄飞、丁燕、杨会全、李长征、刘悦、席萍、刘芷颖、施乃夫汤文华

5、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教研室8人(推荐优秀2人)

院领导:赵晓军;召集人:苏华

赵晓军、苏华、廖凯陈政、朱奕璇、朱送花、陈国生、王干湘

6、综合办教务办实验中心12人(推荐优秀2人)

召集人:文红武

文红武、谭少华、仇海燕、唐琳、刘锦志、彭康、姚尧、刘欣、王渺熠、李丽、杨京鑫、欧阳梦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