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现就2025-2026-1学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工作,面向全校选任课程教师若干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简介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是面向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公共必修课。本课程旨在通过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育教学,使学生掌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创新创业的基本流程和方法,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及全面发展。白菜平台《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设置情况如下(详见附1):
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课程性质 |
开设学期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考核方式 |
面向学生 |
理论 |
实践 |
创新创业理论与 实践 |
N0100914 |
必修 |
3 |
2 |
32 |
20 |
12 |
考查 |
全校所有本科专业 |
二、选任范围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从二级学院有创新创业相关经历的专业课教学教师中选任。其他有意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先申请成为教研室成员(正式或兼职),并接受课程试讲安排,通过试讲方可排课。
三、选任条件
各二级单位依据以下条件,择优推荐拟选任教师: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修养良好,职业素质优异,有志从事创业教育,有责任心,近3年无教学事故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从事高校教育教学3年及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教改项目;(2)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3)具有企业创新创业实践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4)取得创新创业导师等资格证书。
4.承诺连续承担2个学年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授课班级不少于2个。
5.能够熟练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具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能力;
6.优先考虑:(1)具有跨学科教学背景的教师;(2)承担过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的教师;(3)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项的教师;(4)有创业实践经历的教师。
四、选任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填报《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2)。
2.二级学院初核
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进行初核,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7月2日前将《资格审批表》和《汇总表》交至数理楼112,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510502802@qq.com邮箱。
3.教师选任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根据资格审核的结果,结合教师专业和特长,列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教师资源库,中心将根据教学需要统筹分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新选任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按时按质提交教学有关的材料,并积极参与教研室相关理论学习、教学会议或集体备课等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彦,电话:15074799636
附件1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大纲(2024年版).pdf
附件2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docx
附件3《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选任教师信息汇总表.xlsx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年6月23日